我們的服務/Our service
項目簡介
微生物檢測
公共場所衛生檢測項目 采樣點設置及收費標準公示板
表2:影劇院、音樂廳、錄相廳(室)
表3:歌(舞)廳、游藝廳(室)、茶座、酒吧、咖啡館
表4:沐浴場所
表6:游泳場所
表7:展覽館、圖書館、美術館、博物館
表8:商場、書店;醫院候診室;候車(機、船)室、公共交通工具
表9:就餐場所
表10:體育場(館)
注:
1、本公示板所列同一層面的面積及座(床)位數,以現場實際測量為準;
微生物指標是衡量公共衛生用品安全***常見、***重要的因素之一 。
● 空氣檢測(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可吸入顆粒物、甲醛、氨、氡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)
● 微小氣候檢測(溫度、相對濕度、風速、新風量)
● 水質檢測(飲用水、二次供水、游泳池水)
● 照度檢測(照度、玻地比)
● 噪聲檢測(穩態噪聲、動態噪聲)
●******檢測(******總數、大腸菌群)
業務概況
依據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(衛生部2011年3月10日發布,2011年5月1日實施)開展相應的技術服務項目: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十九條: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、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、微小氣候、水質、采光、照明、噪聲、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,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;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、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。
表1:住宿場所
表5:美發場所、美容場所
2、采樣點設置是依據:GB/T17220-1998《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》;
3、各類公共場所所檢項目是依據: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9663—1996; GB 9664—1996; GB 9667--1996; GB 9668--1996;GB 9669--1996 ; GB 16153—1996 ;GB 9670—1996; GB 9671--1996; GB 9665-1996; GB9666-1996;
4、收費標準是依據:慶政價發【2012】70號文件《公共衛生技術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》;
5、需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經營場所,請提供其合同專用章和準確的開票信息(單位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、開戶銀行和賬號);
6、辦 證:指新 辦 證或復 證 檢 測;
7、年度:指年度檢測或經常性衛生檢測;